中国菏泽网消息 (记者 淑娅 通讯员 刘滕伟)为深刻吸取“6·13”沈海高速槽罐车爆炸事故教训,从源头预防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的发生,6月18日上午,菏泽开发区交警大队大队长张中斌、教导员孙慧丽,副大队长刘军录、赵林走进辖区危化品运输企业,开展督导检查工作。 在与企业负责人座谈中,张中斌通报了“6.·13”沈海高速温岭大溪段槽罐车爆炸事故,并督促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危化品车辆和驾驶员的管理,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 检查组重点对危化品运输企业交通安全主体责任是否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管理制度、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车辆及驾驶人管理台账、驾驶人的资质审核落实情况、GPS动态监控管理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实地检查了危化品车辆,对车辆外观、灭火器配备、警示牌的张贴悬挂、检验有效日期等提出相关要求,对企业存在的问题要求限期整改。 通过此次检查,有效督促了重点道路运输企业对主体责任、隐患排查、安全措施的落实,在思想上为企业负责人及驾驶人再次敲响警钟,切实预防危化品运输车辆交通事故的发生,为辖区运输企业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