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克斯被顶格处罚,也仅仅是“罚款10万元”。如此“罚酒三杯”处理是否有意义? 综合编辑| 高欢欢 头图来源| 中企图库 董明珠又赢了! 被格力公开举报10个月后,奥克斯空调因能效虚假宣传被处罚。 4月10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奥克斯空调股份有限公司利用能源效率标识进行虚假宣传,浙江省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奥克斯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1.责令改正;2.处罚款十万元。 10个月前,奥克斯曾被格力公开举报生产销售不合格空调产品。当时,格力和奥克斯公开交锋不断,引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注。2019年6月10日晚间,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官方微博回应,表示高度关注此事,已通知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尽快调查核实。 在2019年12月的中国企业领袖年会上,董明珠公开回应格力举报奥克斯事件:“奥克斯的空调低于国家标准,竟然敢在市场上忽悠,欺骗社会,欺骗消费者,没有人敢说。你不说,我来说。我不是想把它(奥克斯)整死,我希望它改邪归正。我们要用自己的行动营造公平的环境。” 举报事件发酵时,多位行业人士曾表示,家电行业虚标能耗事件并非孤例,希望此次事件能够推动整个空调行业甚至整个家电行业的质量、标识调查“体检”,提升行业透明度。 处罚确因格力举报 本次处罚之所以引起公众广泛关注,主要是因为格力在2019年公开高调举报奥克斯生产不合格空调。 2019年6月10日,格力电器在官方微博上公开发布了《关于奥克斯空调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合格空调产品的举报信》。 格力在举报信中列出了包括KFR-35GW/ZC+2在内的8个不合格的奥克斯空调型号。举报信着重对KFR-35GW/ZC+2型号的空调进行了分析,称其标称能效比3.59,但实际检测仅为2.68,远远达不到3.4的国家二级能效标准。 而本次的处罚决定书也显示,对奥克斯KFR-35GW/ZC+2型号的空调进行检测发现,其能效比3.21,能效等级3级,与其能源效率标识上的信息不符,认定存在虚假宣传。 据国是直通车报道,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处罚的证据之一就是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相关检验报告、公证文书以及其他调查取证材料。 据公开报道,围绕举报事件,双方曾在去年进行了多个回合的隔空交锋论战,但一时无果。 对此,人民日报官微曾评论称:商场如战场,在不见硝烟的战斗中仍须守住底线。孰是孰非,最终当交由权威机构认定,交由法律裁决,交由消费者评判。质量过关才是硬道理。谁赢得消费者信赖,谁才是真正的赢家。 董明珠在2019年的中国企业领袖年会上还表示,行业内的“斗”是离不开的,对于劣质的产品都不发声就是对市场的不忠诚,格力理所当然要出来“斗”。格力有底气不惧其他企业揭短。 显然,这次过招,董小姐“斗”赢了!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