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您通过开心保网购买的保险产品由瑞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简称瑞泰人寿)承保。 2、您作为投保人您必须是年龄大于或等于18周岁、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被保险人须为投保人本人或投保人的未成年子女。 3、凡投保瑞泰一年期以上重大疾病保险产品且保额达到50万元(含)以上的客户,均可享受重疾绿通服务,已投保的符合条件的老客户同样可享受。 4、请您认真阅读保险条款和投保提示书,并做到以下几点:(1) 请您仔细阅读保险条款,注意保险责任、除外责任、保险期限、犹豫期、退保等各项关键信息,了解所购买产品的保障范围,退保有损失,请慎重考虑。(2) 请您全面理解所要投保的保险产品,确定选择了适合的保险金额和保险期间。请您根据自身财务状况,确定选择了适合的交费期限和交费金额。请注意无法持续交纳保险费可能导致保险合同效力中止、终止或保险合同解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有关规定,保险公司就被保险人有关情况的询问,您应当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否则瑞泰人寿有权依法解除合同,并对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保险责任。所有告知事项均以书面告知为准,口头告知无效。 5、请仔细阅读责任免除条款,了解有责任免责条款所列情形之一导致保险事故的,瑞泰人寿不承担保险责任。 6、请仔细阅读保险条款,了解理赔申请方式及理赔应备文件。 7、本产品的疾病等待期为180天,等待期也叫观察期,是保险公司为了防止投被保险人带病投保所采取的限制措施,在等待期内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保险公司仅退还已交保险费。本产品的犹豫期为20天 8、请您务必真实、准确地填写投保人、被保险人及受益人的基本信息。如果您提供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可能导致保险合同无效或您的权益受损。其中:(1) 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证件类型、证件号码等应与身份证等具有法律效力的证件完全一致;(2) 联系地址和电话非常重要,应尽可能提供详细,以便瑞泰人寿能准确及时地与您取得联系。如发生变化,请及时拨打客户服务专线400-810-9339或前往瑞泰人寿办公地址办理变更。 9、瑞泰人寿采集客户信息的用途,包括但不限于计算保费、核保、寄送保单、客户回访、续期提醒和寄送各种信函等。瑞泰人寿承诺未经您的同意,不会将客户信息用于瑞泰人寿和第三方机构的销售活动。 10、瑞泰人寿已在下列地区设立机构:北京、上海、重庆、广东、深圳、江苏、浙江(不含宁波)、陕西、湖北。本产品只能在上述我们设有机构的地区销售。 (责任编辑:admin) |